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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莒南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2-18
发布日期: 2019-02-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2号),组建成立莒南县农业农村局、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制发“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33,“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55,“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25,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莒南县农业局”“莒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公章,自新公章公布之日起停用。

附件: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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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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