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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2-22
发布日期: 2019-02-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2号),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更名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更名为县信访局。现制发“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24,“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913,“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918,“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925,“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64,“莒南县信访局”公章1枚,编号:3713270011875,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莒南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莒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莒南县教育体育局”“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公章,自新公章公布之日起停用。

附件: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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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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