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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交发字〔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发字〔2021〕31号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科室: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交便字[2021]64号)要求,扎实推进“两路两车”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和货运车辆、面包车(以下简称“两路两车”,货运车辆指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指面包车和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理清职责、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两路两车”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安全效果、通行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两路两车”交通标志应设尽设、安全隐患有效整改、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基础上,全力推动“两路两车”隐患动态清零、易肇事肇祸违法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确保实现“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推动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排查重点及整治措施

县局依据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临交便字[2021]6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行动整治方案,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重点和整治措施台账(见附件1),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在“两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中,要依据《全市国省道、县乡道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单位、科室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迅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基层一线,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表样见附件2)。

(二)深化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科室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分别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精准分析出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专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要及时总结典型工作经验,通过现场推进、观摩学习、经验推广等形式,以点带面、典型引领,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集中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科室要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整治效果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建立健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是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有力手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定期集中研究相关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明确重点任务。

(二)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不等不靠,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对交通安全设施等需要专项资金保障、纳入改扩建规划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专门形成报告并经专家论证后,上报当地镇街党委、政府争取支持,挂账销号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并经排查责任人和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对接及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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