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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21号 成文日期: 2019-04-21
发布日期: 2019-04-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9〕21号


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涝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对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应急莒南消〔2019〕5号),经核查: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涝坡镇大涝坡村,属一般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该单位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危害程度严重,社会影响巨大。莒南县勇和加油站位于莒南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西段路北,属易燃易爆场所,该加油站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一旦发生事故危害程度严重,社会影响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公安部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莒南县勇和加油站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治理期间,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涝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针对该2家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派专人与县消防大队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协同配合,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合力,依法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到位,防止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附件: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明细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双丰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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