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民政局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民发〔2020〕42号 成文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民发〔2020〕42号


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商会)中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协会商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接受捐赠、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财务、重大资产变化等信息,就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协会商会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会员单位信用记录,规范开展信用评价,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诚信建设。

二、开展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协会商会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发挥服务功能、维护行业秩序、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承诺,签署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1)。

三、组织会员单位进行信用承诺。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签订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2),围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承诺。协会商会可以根据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和行业特点,对承诺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承诺公示。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加盖协会商会印章,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加盖会员单位印章,扫描或拍照,文件标注成“单位全称”,由协会商会收集汇总,于9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jnfgjnck@163.com(县发改局),将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和“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http://www.creditly.gov.cn/)信用承诺公示栏目集中公示。

协会商会承诺书可先行报送,会员单位承诺书收集后再压缩打包报送。

五、有关要求。各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点攻坚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将适时抽查部分协会商会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公开公示的诚信自律承诺书和信用承诺书,作为信用记录记入相关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的名下,作为相关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7315559

县发改局信用科5329905


附件:1、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

   2、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


莒南县民政局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