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司发〔2021〕13号
各镇街(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按照十九大报告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涉及“十四五”循环经济、节能环保、能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保障、市场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的15件决策事项列入市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镇街(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须公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为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工作,规范程序,结合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现再次征集2021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
凡涉及以下内容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
1.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制定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专项规划;
3.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4.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5.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场监管、住房建设、应急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6.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7.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8.需要由县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再次提报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于2021年7月21日前,将《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单》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将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司法局公务邮箱,没有的也要报送,公务邮jnxsfj@ly.shandong.cn,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
附件: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莒南县司法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单位:(公章)
说明:
1.结合2021年工作安排,研究继续提报拟列入2021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工作事项;
2.所属类别,是指重大政策、规划意见、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和国资处置、政府工程、环境保护、价格调整、体制机制改革、其他;
3.完成时间,是指完成方案拟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全部程序后,拟提交县政府审定的大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