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司发〔2021〕2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我县本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工作已经完成,实体行政执法证件需省司法厅统一印制,分批次发放。目前,已具备执法资格尚未持有实体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规定,可持电子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电子行政执法证件和实体行政执法证件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行政执法证件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执法监督”生成,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目前,部分执法人员尚不了解电子执法证件的有关要求,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解,及时生成电子执法证件,以便于执法使用。
莒南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