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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迎冬奥、庆春节、保两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交安办字〔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安办字〔2022〕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迎冬奥、庆春节、保两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迎冬奥、庆春节、保两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各级“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3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迎冬奥、庆春节、保两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风险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影响的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为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起好步,为重大活动举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内容

重点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一)进一步加强客、货车辆安全源头整治。

1.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2.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驾驶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

(二)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违法、事故等记录的审查力度,对存在逾期未学习、发生死亡事故占主要责任等情形的,经营者应依法落实驾驶人离岗或解聘要求。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等。

(三)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2.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五)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对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六)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公路灾害防治,加强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公路建设项目要合理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实行封闭施工的,需提前五日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交通封闭公告,并在工地出入口或前端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齐全完整的警示标志和绕行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交通组织方案,经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后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审定方案和规范设置完善齐全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安全设施并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三、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8日)。各成员单位收到本方案后,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1月29日至3月31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严格日常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于每周五10时前,将当周工作基本情况材料和每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1、2)电子版报送局安监科。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坚持四位一体。各单位分工负责、各负其责,确保查深、查细、查全。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黑恶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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