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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28号 成文日期: 2019-05-10
发布日期: 2019-05-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9〕2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排查,并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按期保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和核查销号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陡山水库、相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020年,深入开展刘大河水库、中峰四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时限

我县除石泉湖水库已制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外,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包括陡山水库、相邸水库、刘大河水库、中峰四库。

(一)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1、旅游餐饮问题

存在问题:陡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莒南天马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李红宾),占地7700平方米,办公区、客房部、餐饮部、票务大厅、旅游商店、船舶码头等旅游设施等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公司购置的5艘柴油载客船停靠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治措施:由县政府责令关闭一级保护区内莒南天马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由大店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关闭措施;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撤回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撤销、撤回或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旅游码头并清理停靠的游船。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大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清云、袁兆军、鲁伟、李永山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其它问题

存在问题: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设立界标标志。

整治措施:由县环保局安装界标和宣传牌。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人:孙清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相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1、生活面源污染

存在问题:相邸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13家住户。二级保护区存在郁家东山村、后张家岳河村、殷家岳河村、王家峪村、荷花湾村、大嵯峨村、大刘家岳河村、杨家岳河村、小刘岳河村、邬家岳合村、前张岳河村、岔河村、长岭东村、东刘岳河村、新建村、北羊圈村、石桥沟村等17个村庄,住户约2590户,人口约8657人。

整治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保护区内分散住户由坊前镇人民政府牵头,采取雨污分离措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引至保护区外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收集至垃圾填埋厂;二级保护区内村庄分别由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坊前镇人民政府、涝坡镇人民政府牵头,采取建设生态塘等因地制宜处置措施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坊前镇人民政府、涝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韩欣民、李先军、郑宝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交通穿越问题

存在问题:相邸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341省道交通穿越。

整治措施:由县交警大队根据实际绕行条件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设置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并安装禁行标志;县公路局在穿越保护区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公路局

责任人:王法强、刘啸斌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刘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1、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刘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刘洪米、王金学、陈兆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整治措施:由县政府责令关闭二级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闭禁养区养殖场;由相沟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关闭措施。

责任单位: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相沟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家周、刘竹青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交通穿越问题

存在问题:刘大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板团路交通穿越。

整治措施:由县交警大队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设置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并安装禁行标志;县交通运输局在穿越保护区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王法强、鲁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刘大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存在殷家沟村、王祥村、永泉村等共3个村、人口约229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已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

整治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由相沟镇人民政府牵头,采取适宜技术和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降低生活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相沟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竹青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中峰四库饮用水水源地

1、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中峰四库二级保护区存在中峰村、魏家村、卢家村、大崮子沟村等村庄共4个村,人口约110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已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

整治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由涝坡镇人民政府牵头,采取适宜技术和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降低生活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涝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郑宝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交通穿越问题

存在问题:中峰四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文泗路交通穿越。

整治措施:由县交警大队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设置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并安装禁行标志;县交通运输局在穿越保护区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王法强、鲁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工业企业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中峰四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永胜矿业有限公司、建源矿业有限公司、继春堂休闲会所及中药制剂生产企业。

整治措施:由县政府责令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永胜矿业有限公司、建源矿业有限公司、继春堂休闲会所及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由涝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关闭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撤销、撤回或变更永胜矿业有限公司、建源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涝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清云、季善国、郑宝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其它问题

存在问题:中峰四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设立界标标志。

整治措施:由县环保局安装界标和宣传牌。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人:孙清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配合,协调联动。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已销号问题死灰复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督查、联合整治、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县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度滞后、拖延推诿、执行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本方案问题清单,落实整治措施,经自查达到整治标准的,填写《销号申请表》(附件2),报工业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局南楼203室),并按照问题类型分别提供整治方案、取缔搬迁、设施竣工验收、整治前后和整治过程影像等文件材料后,申请销号。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销号核查验收组,通过查阅整治档案、查看整治现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开展核查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销号,填写《验收核准表》(附件3),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存档。

(四)强化信息公开。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3日前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问题清单、整治方案、整治进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直至问题销号。

联系人:徐传华 17862202291

材料报送:xchhbj1@126.com


附件:1、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2、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申请表

         3、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验收核准表


附件1


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2


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申请表



附件3


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验收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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