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民发〔2019〕48号
各镇街(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精神以及临沂市文明办、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临民〔2019〕60号)要求,现做如下通知:
一、志愿者注册的人员条件及范围
1、注册的条件:户籍在莒南县并在莒南县学习工作生活,或户籍不在莒南县但在莒南县学习工作生活的,且以前未注册实名志愿者的公民。
2、注册的范围: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及各医疗机构,各级慈善等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
1、各镇街(园区)、县直各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各镇街(园区)、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
2、村(社区)居民实名注册的志愿者不低于总人口数的13%,其中村(社区)党员按照不低于党员总数8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各镇街(园区)具体负责。
3、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必须做到在职人员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县文明办具体负责;其中教育系统的教师(含幼师)原则上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教育系统由县教体局具体负责;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原则上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县卫健局具体负责;积极动员各级共青团组织和联系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志愿公益类社会组织,以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团组织,各学校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入团积极分子在平台上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学校学生团员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团县委具体负责(其中学校团组织和学生团员由团县委和县教体局负责);县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及获得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县级和谐使者荣誉称号的100%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
三、完成时限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实名志愿者注册工作任务,于2019年12月24日前全面注册完成。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民政局将适时对志愿者注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按照上级“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居民人口13%的目标”要求,我县志愿者实际注册数与应注册数相差9.24万余人,此项工作须在12月底全面完成,各镇街(园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志愿者注册工作。
2、注册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作中,各单位要注意将已注册志愿者的登录帐号和密码进行登记并存档。
3、志愿者注册登陆网址。登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s://www.chinavolunteer.cn/)或者志愿沂蒙(https://sdly.chinavolunteer.cn/)后,按提示进行注册,特别注意的是“服务区域”栏要选择“莒南县”。
4、及时上报有关数据。《莒南县志愿者注册有关负责人统计表》(附件3)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2月17日前上报县文明办及县民政局;《莒南县志愿者注册统计表》(附件4)各单位要把辖区内注册的志愿者名单汇总后于2019年12月24日前上报,其中:
(1)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居民、县直各单位在职人员注册上报至县文明办及县民政局;
(2)学校学生团员注册上报至团县委及县教体局;
(3)县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及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县级和谐使者获得者注册上报至县民政局。
五、志愿者注册有关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县文明办:15725951993,jnwmb2008@163.com;
团县委: 7212307,junantuanxianwei@163.com;
县民政局:7318812,jnxmzjcsb@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文明办、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临民〔2019〕60号)
莒南县文明办 共青团莒南县委 莒南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