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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司法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司发〔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5-07
发布日期: 2022-05-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22〕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鲁政发〔2022〕3号)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安排,现就组织有关人员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便捷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度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培训工作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本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执法证件年审审验四年年审人员。

(二)培训时间

5月8日起至5月16日24时止。

(三)培训和考试范围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内容。

(四)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参训人员登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网站,参加远程在线培训。在用户登录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用户名为参训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登录后选择“必修课”点击“开始学习”听课。参训人员完成考试要求的课时,网站自动提示学习完成。学习中,页面会不定时出现习题,未完成解答的,学习将暂停。手机可使用微信扫码听课,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登录后“操作手册”。

选修课程为培训人员自我提高的课程,建议培训人员积极选择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网上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务必认真学习,并强化模拟考试练习,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模拟考试需扫描二维码开始练习,待系统考试平台搭建完成后将单独发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5月16日24时前完成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学习平台关闭后,无法再学习。对无故不参加或者未完成培训考试的人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进行全县通报,培训学习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网上培训考试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网站客服联系解决。客服电话:4006509250。

三、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对象

2022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年审审验四年年审人员并且已完成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全部必修课程学时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分数线

考试方式为手机集中考试,全程人脸识别,不得切屏。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75分合格。考试题型:单选、判断、多选。正式考试有2次答题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第一次考试合格的不要再进行第二次考试,以免出现第二次考试不合格导致第一次成绩无效的情况。补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通知确定座次按时参加考试,并组织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认真学习考试纪律,加强纪律教育。

2.严肃考风考纪。严禁替考和作弊,禁止携带其他任何文字或电子资料入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责令其所在单位限期做出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切实维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达考场,证件不全者严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指定的座号入座。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放到考场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不服从管理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考试注意事项

1.答题过程中遇到手机故障等情况不能正常答题时,不要自己操作,举手告知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告知如何处理。

2.身份证丢失者,携带户籍证明,并需提供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带有本人照片的相关证件进行证明,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场。不提供以上有效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手机考试相关问题。答题完毕后,一定要注意提交。


莒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莒南县司法局代章)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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