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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民发〔2020〕51号 成文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0-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民发〔2020〕5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01 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32 号)要求,有效治理安葬(放)设施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经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全面摸清各类安葬(放)设施底数,准确掌握其中涉及的各类违规建设经营等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为推进分步实施、分类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奠定基础,从源头上完善治理措施,补齐殡葬领域民生短板,压实监管责任,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有力保障逝有所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二、摸排内容

本次摸排对象为现已存在的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墓地等所有各类安葬(放)设施,民政部门管理(审批)的回民公墓及宗教活动场所内骨灰存放设施也纳入此次摸排范围。重点摸清列明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占地、审批、验收、建售超面积墓位情况;

(二)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公益用途违规经营情况;

(三)是否存在不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墓位(格位)

出租(售)手续、为出租(售)人预留活人墓位(格位)情况;

(四)是否存在以家族集中骨灰存放间整间出售(租)情况;

(五)是否存在设施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构筑物等情况;

(六)其他涉及安葬(放)设施的违法违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10月31日之前)。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全县公墓突出问题整治有机衔接,联系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专项摸排方案,进一步明确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并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摸底排查工作。

(二)认真做好摸底排查(2020年11月10日之前)。对本辖区内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墓地等所有各类安葬(放)设施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详细列明摸排的违规建设经营情形。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要求,各镇街摸排情况将通过全国民政殡葬政务信息直报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系统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各镇街要将《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情况确认单》经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逐级上报。

(三)积极开展调查核实(2020年11月25日之前)。县镇两级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分别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问题突出的区域要进行全面核实。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摸排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瞒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实的,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意见,督促其按照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摸排期间,成立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县民政局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把此次摸排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县民政局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主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联合摸排,加强信息共享,研究整治措施。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殡葬信息员、网格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丰富措施手段,把情况摸清摸实。

(三)确保摸排效果。县民政局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安排所有镇街道进行交互检查。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各类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情况。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使摸底排查横到边、纵到底,做到摸排全口径、全覆盖、无死角。

(四)积极引导舆论。殡葬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的顾虑,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各镇街要在摸排工作中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对不实或恶意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依法公正调查处理,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附件: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赵   洁 县委常务、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徐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汲广民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孙长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重点项目办主任

徐田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高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传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   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纪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张凤练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宋代祥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日常工作,李高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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