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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民发〔2018〕11号 成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日期: 2018-03-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民发〔2018〕11号


莒南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镇街民政办、临港产业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民政部2018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我县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安全祭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祭扫活动的高峰期。各镇街(园区)务必高度重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清明节。

二、加强宣传引导,倡树文明新风

各镇街(园区)要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和谐莒南”为宣传主题,通过会议、电视、广播、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惠民殡葬政策、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以及殡葬文化风貌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错峰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纪念方式,大力弘扬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的优秀殡葬文化,积极倡导海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新乡贤教育引导作用,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治丧新礼仪,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习,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园区)要加强祭扫服务场所的管理,开通服务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确保节日期间祭扫活动有序开展;要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必要的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进一步完善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有序引导群众开展祭扫活动,并加强公墓等祭扫场所群众集中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排堵保畅;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扫活动引发的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

四、严肃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将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镇街(园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全面掌握各方面的动态信息,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

镇街(园区)请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情况于4月8日前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539—7317366,邮箱:jnshswk@126.com。


莒南县民政局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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