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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71号 成文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9〕7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莒南县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区域环境秩序,保障鲁南高铁畅通运行,展示莒南良好形象,根据《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境内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有保障,卫生无死角,观瞻有形象”的标准,发挥铁路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措施,规范高铁(火车站)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健全和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控机制,擦亮“莒南新窗口”,打造绿色生态长廊。

二、整治范围和标准

鲁南高铁(莒南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秩序管控范围控制在100米,环境卫生整治控制在500米,抽取地下水控制在200米,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等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一)环境卫生问题

1.城乡环卫。清理铁路栅栏(或隔离网)以外(含荒地、农田、河流、沟渠、道路两侧、桥下、池塘等处)的积存垃圾;田间地头、河流沟渠等处以及挂在树枝(电线)上的废旧塑料等“白色污染”。

2.综合整治。规范高铁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整治铁路两侧旱厕。

(二)建筑环境问题

1.废弃建筑。整修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铁路两侧员工生活区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废弃建筑;整修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的已废弃建筑。铁路栅栏内由铁路部门负责,栅栏外由沿线镇政府负责。

2.破损建筑。整修正在使用的破损建筑,规范铁路两侧文物、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等。

3.房顶环境。清理高铁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乱搭乱建等。加强对高铁沿线两侧100米范围的彩钢瓦、防尘网、塑料大棚、建筑工地围挡、高大树木等易刮落类物质排查、加固、清理工作。

4.棚户区、城中村与违法建设。优先改造高铁沿线棚户区、城中村;率先治理高铁沿线违法建设。

5.广告设置。整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已经破损的户外广告;城区内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内容低俗的广告。

(三)山体环境问题

1.采石场。查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对手续即将到期的,不再续办,对正在有效期内合法经营的,要落实场所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和喷洒水抑制扬尘。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标准要求,严重影响环境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限期关闭。

2.破损山体。将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列入修复计划,优先实施;制定修复方案,通过土石回填、清理悬浮石、修坡、筑台等措施,整修采石造成的山体破坏,之后进行复绿造景。

(四)生态环境问题

1.建筑垃圾。关闭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未采取环保措施的渣土消纳场;落实场所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和喷洒水抑制扬尘等措施。

2.堆场(料场)。规范、整治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堆场(料场),落实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铁路栅栏内由铁路部门负责,栅栏外由有关镇政府负责。

3.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治理高铁沿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4.畜禽养殖。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限期迁移或关闭上述范围内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在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应设置围墙或封闭围挡,配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或配置密闭运输车辆,严禁污水、粪便外溢。

5.污染企业。制定高铁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

(五)造林绿化

1.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绿化苗木应选择低矮的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禁止种植高大乔木;落实绿化养护管理单位。

2.非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现状为耕地的继续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其它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建设苗圃、防护林等;村镇范围坟头较多的区域,在靠近铁路一侧密植有一定高度的常绿树木进行遮挡。

3.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铁路两侧绿化。划定绿化区域,制定绿化方案,园林部门指导施工和验收;绿化完成后,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由专业单位负责管护。

(六)高铁火车站周边及重要道路联线区域

除做好以上任务外,针对高铁、火车站周边及重要道路联线区域特点,要按照中心城区的管理标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市容市貌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2.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中心城区环卫保洁标准确定高铁站场周边环卫保洁作业定额,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提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卫生、园林绿化水平,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市场化模式。

3.交通秩序整治。划定高铁站场周边三轮车禁行区域,开展三轮车闯禁区、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高铁周边及重要进出道路的交通疏导,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喊话劝离和抓拍处罚。

4.社会秩序整治。及时处置社会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救助遣返流浪乞讨人员、收治精神病患者等。

5.经营秩序整治。打击假冒伪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明码标价等。

三、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落实、包保督导、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压实各有关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包保单位联系相关镇政府落实督导检查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帮助相关镇政府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自2019年11月开始,2020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3日)

坚持“路地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有关镇政府对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形成治理台账。济南铁路局临沂车务段、济南铁路局临沂工务段、市铁路和民航服务中心同步对高铁沿线环境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核对台账清单后,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为整治工作提供遵循。

调查摸底工作要于2019年12月3日前完成。坚持“边摸底、边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发现、即查处、即清零,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产生。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31日)

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鲁南高铁沿线莒南北站周边及联线区域的整治任务;

2.高铁沿线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后区域的硬化、绿化或等工作,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高铁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搬迁拆除工作;

4.铁路沿线废弃建筑拆除工作,并对高铁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进行清理;

5.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6.无经营执照、无采矿许可证的违法采石场、河道采沙场的关闭工作;有合法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完成设施改造工作;

7.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的关闭工作,经批准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改造工作;

8.堆场料场的整治工作;

9.高铁铁路两侧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关停完毕,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改造完毕。

相关镇政府要编制重点整治计划和方案,逐一分解落实任务。包保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落实好包保和职责任务。

(三)全面治理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在先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相关镇政府要根据问题清单,编制中长期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包保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好包保和职责任务。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铁路两侧旱厕改造基本结束;

2.破损建筑整修工作;

3.违法采石场、采沙场、养殖场拆除工作;

4.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修复计划编制工作;

5.相关排放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6.高铁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编制工作;

7.各类清理后区域的硬化、绿化及相关设施建造工作;

8.将各类设施、场所纳入专业化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县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相关镇政府要查漏补缺,提升整治成效;包保部门要深入现场检查督导指导,共同做好接受市政府检查验收评估前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镇政府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236号),加强路地双方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确保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得到长期保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路地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督导工作。成立莒南县高铁(火车站)区域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鲁南高铁莒南北站和莒南火车站周边及联线区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有关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责任到班子成员、责任到片区(管理区)、责任到村(社区),对高铁沿线环境整治问题进行摸底,根据整治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整改,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重点整治阶段每周一上报,全面治理阶段每两周一上报。包保单位要落实现场实地督导检查责任,重点整治阶段每周两次督导并上报督导情况,全面整治阶段每两周一次督导并上报督导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业务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帮助相关镇政府解决整治问题和困难。

(三)坚持齐抓共管。有关镇和部门单位要加强与铁路有关部门整治工作的协调配合、职责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多渠道筹集高铁沿线环境治理资金,积极推广PPP等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铁环境治理。鼓励高铁沿线村民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等发展经济林、苗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城乡环卫一体化、文明村镇、卫生城镇等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实行县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镇督导检查包保制度(具体分工见附件),定期通报各镇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调查暗访,及时调整增补高铁沿线环境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在重点整治阶段,实地督导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在全面治理阶段,每月不少于2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媒体及时宣传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曝光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镇街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有关镇政府要明确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的责任部门,防止高铁沿线脏乱差问题反弹。要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路地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铁路两侧养护管理经费,确保足额及时拨付。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


附件1


全县高铁沿线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树敏 县政府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管理处主任

副组长:葛文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局长

季善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希玉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家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鲁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局长

王家周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李   敏 文疃镇镇长

郑宝剑 涝坡镇镇长

彭修军 筵宾镇镇长

李   超 道口镇镇长

马   峰 岭泉镇镇长

成   员:

潘   群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徐田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夫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晓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副局长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铁路办主任

王安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生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潘庆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剑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   萍 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

李中运 县住建局高级工程师

郭海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陈为学 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彭学群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凤练 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德乾 县卫健局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主任

徐   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党支部书记

杜通林 文疃镇副镇长

刘祥军 涝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高来虎 筵宾镇武装部长

蒋   立 道口镇副镇长

李世强 岭泉镇党委武装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周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全县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包保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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