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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农字〔202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日期: 2022-03-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农字〔2022〕27号


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确保我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完好,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检验对象,确保检验质量

(一)检验范围及对象。2022年1月1日前,在莒南县辖区内领取牌照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除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出厂一年内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外,其余机型和出厂一年以上的新机以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均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时,一并签发2023年到期的检验合格证。

(二)检验内容。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唯一性确定,核查号牌、行驶证有无损坏、涂改;对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农机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农机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查验拖拉机运输机组投保交强险的证明材料;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状态检测;喷印放大号;签注检验合格章、核发全国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

(三)检验重点。

1.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 1830-2019),对检验项目逐一开展检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做到外观整洁、牌证齐全,安全技术性能良好,无私自改装及漏油、漏水现象;检验的重点是制动、转向、灯光、仪表、倒车镜、保险链、防护网及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督促联合收割机所有人配备灭火器。

2.检验现场要“人机证”三见面,机具应悬挂号牌。要认真审核受理资料,仔细比对行驶证记载内容及机具照片;检验合格证明须填写规范、完整,严格执行双检验员签名制度,严禁缺项审核通过;检验不合格的和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出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告知书》,书面告知机手及时维修排除,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检验;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须在行驶证上打印检验条章,不得人工签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的,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证。

3.参加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均需签订《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检验计划。年度检验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分工、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合理划分片区,提高送检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辖区机具全覆盖,让机手少跑路,不断提高检验率。

(二)广泛宣传发动。发动更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通过镇村张贴公告、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将送检计划安排通知到广大机手。要充分发挥镇村农机网格力量,做好辖区内参检机具和人员的动员工作,提高农民机手对农机牌证管理、安全检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参检意愿。镇、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可安排相关机具预检,督促机手提前做好检修。

(三)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四)同步推进农机执法。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深刻领会严格农机安全执法对加强牌证管理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农机执法行动,发挥农机安全执法的惩戒和威慑作用,促进机手形成依法用机、安全操作的行动自觉。

(五)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抓住“6·16全国农机安全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宣传、《农机事故警示录》宣教视频播送等方式,扩大农机安全社会影响。要全面宣传“变型拖拉机不准继续使用,要求收回牌证”的规定,主动防范、化解矛盾。

(六)丰富便民服务内容。继续遵循“便民、服务、高效”的原则,将业务办理现场打造成便民服务的主要窗口。继续推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对涉及跨区域的牌证业务,要主动协调对接上级和外地同行,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


附件:莒南县2022年度农机检验工作安排表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2022年度农机检验工作安排表


                县农机中心联系电话:0539-7288251 

                                                139539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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