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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文号: 莒财采〔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财采〔2021〕2号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尤其对以入围方式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清理范围

除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均在清理范围之内。

二、工作安排

(一)采购单位自查。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对本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凡清理范围内的,不论采购时间及合同(约定)期限,均应取缔清理。各采购人填写《采购单位自查清理汇总表》(见附件),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逾期不报者,予以通报。

(二)财政部门核查。2021年3月15日至3月20日期间,财政部门将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就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检测、印刷等服务项目开展核查。具体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对核查中发现的瞒报漏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三、工作要求

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全面梳理、应查尽查、认真整改,切实把各项清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本次专项清理后,省财政厅将抽取两个市进行核查,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到位,不留尾巴。

县财政局开设举报邮箱:jnxczjcgb@ly.shandong.cn,举报电话:0539-7212109,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莒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化云鹏电话:0539-7212109


附件: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莒南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清理备选库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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