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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财会〔2020〕4号 成文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5-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财会〔2020〕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临财会〔2020〕8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为顺利做好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临财会〔2020〕8号文件予以转发并作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硬性要求。相关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利用好继续教育平台,把继续教育当成提升自身水平的重要机会把握好、利用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一定要利用继续教育把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控制等与自身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深入学习好,巩固好,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二、认真学习文件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各单位一定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在充分学习好上级文件的基础上把本单位相关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完成好。

三、做好本年度的学习及往年的补学工作。

会计人员不仅要做好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也要做好往年应学未学的继续教育补学。特别是打算进行高级会计师等职称评审的人员一定要做好相关会计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四、做好继续教育的其他相关工作。

进行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系统将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保存。会计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之前一定要把信息采集工作做好。

咨询电话:0539-7283732

联系人:张桂郡 金长征


      附件: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莒南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财会〔2020〕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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