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字〔2022〕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因原“莒南县坪上镇人民政府”“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莒南县文疃镇人民政府”“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印章严重磨损,不能继续使用,现制发“莒南县坪上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320032987),“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45943),“莒南县文疃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12071),“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45329),“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46019),“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46055)印章各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同时,原“莒南县坪上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20978),“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3203),“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25949),“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编号:3713270013287),以及“莒南县文疃镇人民政府”“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印章废止。
附件:印模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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