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字〔2022〕4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调整莒南县司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莒南编办〔2022〕4号),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莒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开展工作,现制发“莒南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章1枚,编号:3713350024453,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文号: | 莒南政办字〔2022〕4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莒南政办字〔2022〕4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调整莒南县司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莒南编办〔2022〕4号),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莒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开展工作,现制发“莒南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章1枚,编号:3713350024453,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49号 关于启用莒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章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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