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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完善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代办品牌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管办字〔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19-08-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管办字〔2019〕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我县自2018年开展创建“三级四办五配套、一次办好不多跑”政务服务品牌工作,在便民利民、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有了良好的基础,今年临沂市政府又开展了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工作,推动了我县帮办代办工作的完善和提升,根据半年督导调度的情况,我县帮办代办工作还不完善。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请各镇街(园区)对照完善和提升,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进行督导调研。现将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完善镇街(园区)基础配置。镇街(园区)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室(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拿出固定窗口作为帮办代办服务区(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座牌。镇街(园区)的专职帮办代办员至少2名,社区(村居)明确专兼职帮办代办员1名以上(基层基础网格员及其他兼职代办员),要以镇街(园区)为单位统一登记本辖区两级帮办代办员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专兼职情况、村别等),于9月10日前将名单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统一报送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对帮办代办员统一配备胸牌或挂牌,对帮办代办员要开展政策法规、文明礼仪、业务知识等培训。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增设“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箱”等设施,要改造、扩建、设置自助服务区(便于下一步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制度(规范)、流程图等要统一上墙,有条件的要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册、巡回广播等形式在全镇各社区(村居)进行广泛宣传。镇街(园区)要发挥代办员作用,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民生事项,按照申请——受理——承办——交接——归档等流程进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更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进一步明确帮办代办概念范围。根据临沂市“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文件精神,“帮办”主要是指对复杂事项介入辅导、上门服务,对简单事项提供咨询、解释、引导等服务,协助申请对象准备和填报材料等相关辅助工作。“代办”主要是指受申请对象委托负责全权代为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我县去年提出的“四办”(领办、帮办、代办、特办)与临沂市政府提出的帮办代办内涵一致,我县的“领办、帮办、特办”相当于市里提出的“帮办”;我县的“代办”除了针对投资项目代办,也针对其他民生事项,只要申请人全权委托代办员办理的事项即为代办事项,村级专、兼职代办员帮助村民向镇街报送的相关事项,镇街(园区)专、兼职代办员代替辖区居民、企业等向县里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作为代办事项。要进一步明确上述概念,保证统计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三、要发挥好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个别镇级人员、职能、事项仍然没有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的,要积极想办法集中到位,对特殊原因独立运行的其他镇级便民服务机构(单位、大厅、中心等),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有责任负责督导规范,加强帮办代办的基础配置,且不能游离于督导管理之外。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调度了解服务机构每月帮办、代办情况,包括村级帮办代办情况,一并汇总计入本辖区帮办代办统计表内,及时报送。要加强对帮办代办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准确把握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定期对村级代办员的代办质效、工作量、服务结果和有无投诉举报等进行调度,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底数,为年底县委政法委、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汇总提供客观准确的参考依据。

四、抓好对镇、村两级可帮办代办事项的梳理公布工作。现提供初步梳理的镇、村两级有关代办服务事项初步清单,各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照两级清单,并不局限于这些清单(还包括政法综治方面的事项,其他涉及基层站所的有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根据自身实际,本着管用、实效的原则,并咨询上级有关垂直业务部门,合理调整充实和修改完善,形成本辖区的两级事项清单目录,并逐个事项形成服务指南(各镇街以前均梳理过便民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面内容。要将整理无误的事项清单目录及其服务指南编制成册,在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所辖社区便民服务室(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点)进行公布和摆放,并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也为帮办代办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开展代办工作提供帮助。镇、村两级初级清单如下:

(一)镇街(园区)可帮办代办事项清单(依据十字路街道情况梳理,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调整完善)。人社、医保方面24项:1、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2、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4、就业援助,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卡》发放,6、双零家庭认定及《就业援助卡》发放,7、创业项目推荐,8、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及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10、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1、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12、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13、维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14、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15、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领取,16、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17、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申请,18、企业退休人员异地医保备案,19、企业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告知,20、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21、社保卡申领及发放,22、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23、受理劳动用工单位违法违规投诉,24、劳动争议调解;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19项:1、临时救助,2、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3、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4、家庭住房困难救助,5、低保及低保边缘居民大病救助,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9、城市低保家庭、孤儿、边缘困难家庭教育救助,10、8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高龄津贴,11、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12、城镇“三无”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13、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助,14、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5、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审核,16、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审核,17、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18、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19、伤残等级评定、补办;卫计服务方面14项:1、生育登记服务,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科普、教育、咨询服务,3、提供避孕节育药具,4、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7、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8、计划生育关系迁入、迁出,9、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10、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1、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1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13、孕前优生健康查体预约登记、随访,14、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经1项: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社区(村居)事项清单(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调整完善)。1、农民建房手续办理;2、房屋所有权登记;3、老年人优待证办理;4、百岁老人补助发放;5、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救助;6、残疾人康复救助;7、贫困残疾人就业扶持;8、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9、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办理;10、伤残军人医药费报销;11、优待抚恤金发放;12、救济救灾款物发放;1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保险费收缴;14、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保险费收缴;15、优生优育服务;16、生育登记服务;17、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1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19、出具辖区群众婚育、节育有关证明材料;20、妇女”两癌”免费筛查;21、户口登记、迁移、变动;22、林木采伐申请;23、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4、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25、对行动不便的居民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26、办理群众需要的有关证明;27、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发布各类信息;28、群众需要帮助解决的其他服务。同时,还包括有关政法综治服务等。

上述需要完善提升的有关工作要在9月中旬之前完善,近期,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适时督导和调研,对被动应付、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统计上报不及时等情况将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底政务服务考核工作中。 


附件:莒南县县、镇街(园区)、村(社区)帮办代办人员、可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莒南县县、镇街(园区)、村(社区)帮办代办人员、可帮办代办事项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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