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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财政局 莒南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发改字〔2021〕52号 成文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07-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发改字〔2021〕52号


莒南县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和提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临民〔2020〕59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8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莒南政办发﹝2017﹞7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县殡仪馆在保证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并坚持丧属自愿选择的原则,与丧属签订书面协议。延伸服务项目及殡仪馆销售的丧葬用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根据成本及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

三、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对符合条件的6类人群免费提供遗体接运等殡葬服务项目。具体享受免费政策的人群指:1、具有莒南县户籍的居民;2、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及我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3、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4、驻莒南部队现役军人;5、驻莒南大中专院校非莒南县户籍的学生;6、我县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免费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3天)、遗体火化(生态环保炉)、骨灰寄存(1年)、骨灰盒(100元以内)、公益性公墓安葬、装尸袋、防尘垫、遗物焚烧。

四、你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附件: 莒南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财政局 莒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莒南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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