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发改字〔2020〕89号
各涉粮企业: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组织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为内容的检查及粮食流通市场收购主体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方式
辖区内所有涉粮企业,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收购主体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及执行情况。
(二)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三)各涉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企业需如实填写《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专项检查工作表》(企业)。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资料要做到完整齐备。
三、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十二月底。
四、有关要求
各涉粮企业要认真对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专项检查工作表》(企业),逐项落实,查缺补漏,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