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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1-08
发布日期: 2018-01-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8〕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6〕3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3号)、《2017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莒南政办发〔2017〕3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6〕30号)、《莒南县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莒南政办字〔2017〕33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34号)等文件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包括单位自评、常规工作考核、网上评议。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并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考评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原阜丰研发中心1号楼101室)。所提交的材料若是文件类,必须提供正式文号;如果没有文号,该文件需在政府网站公开,提供相关链接和截图,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工作由于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请说明相关情况。前期在省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迎查中已提报的材料,报送时一并说明即可,无需重复提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报送至政务公开专题“推进情况”栏目下。逾期不报的视为自查评分考核零分。

(二)常规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月度通报结果,主要考核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日常材料报送、政府信息发布、重点工作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网上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等。

(三)网上评议。县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网上考评打分。主要考核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重点考核“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财税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考评采取百分制,并设加减分项。2018年1月12日前,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的自评材料审查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网上评议成绩分别按10%、30%、60%的权重计入全年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核成绩列入全县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定性指标。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县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三)对在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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