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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8年莒南县洙边镇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小流域治理项目法人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8〕13号 成文日期: 2018-03-28
发布日期: 2018-03-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8〕13号


洙边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你镇2018年0.5万亩小流域治理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2018年莒南县洙边镇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小流域治理项目法人。洙边镇政府作为项目法人,王茂苍同志担任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法人须履行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管护使用等全过程职责,并在县农业开发、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如下工作:

1.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负责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实施;

4.负责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或采购合同;

5.负责项目调整变更手续的办理;

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7.负责项目各阶段公示;

8.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9.验收后出具工程合格报告;

10.做好资金拨付结报工作;

11.做好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2.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13.做好工程管护、运行、使用工作。

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开发、财政部门对项目法人从计划合同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投资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县政府对镇街农村工作考核。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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