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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烟叶产业升级、规模化种植予以扶持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8〕75号 成文日期: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18-11-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8〕7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我县是烟叶种植适宜区,具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全县烤烟种植面积达7340亩,烟农收入4000元/亩左右,年可实现烟叶税700元/亩左右。但受基础设施维护投入大、土地流转价格高、物价上涨和劳动力大量转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烤烟生产成本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为提高烟农植烟积极性,保持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增加烟农收入和财政收入,经县政府研究,特制订莒南县烟叶产业升级、规模化种植扶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上一年度各镇街(园区)征收入库的烟叶税为基数,由镇街(园区)按照10%的比例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发展烟叶生产;每年度比上一年度新增入库的烟叶税,由镇街(园区)按照50%的比例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土地流转、烤房建设维修、抗旱浇烟、土地冬耕、灾害救治等烟叶生产扶持。以上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镇街(园区)年度财政预算。以后每年度扶持资金比例均与上年度征收入库烟叶税相对应,具体扶持资金使用方案由县烟草部门与各镇街(园区)制定专项烟叶鼓励扶持政策,共同组织实施,并将使用情况报县政府备案。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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