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莒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8〕86号 成文日期: 2018-12-12
发布日期: 2018-12-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8〕8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莒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

徐淑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

孙运伟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

王洪敏 县镇域办副主任

孙立平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郭海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陈   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时百成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赵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田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   波 县消防大队参谋

王正英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张宝强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晓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   丽 县物价局副局长

曹华贞 县卫计局副局长

王   兵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莫言英 莒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朱   霞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滕华彬 大店镇党委宣传委员

陈雪梅 板泉镇副镇长

刘宝秀 洙边镇党委统战委员

王绪铭 坊前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家陈 涝坡镇副镇长

徐   虎 文疃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陈洪静 岭泉镇党委宣传委员

夏春霞 筵宾镇副镇长

厉建团 石莲子镇党委宣传委员

赵艳秋 道口镇副镇长

靳绍记 相沟镇人大副主席

陈晓义 临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孙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依托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动态信息库,及时搜集整理发布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及其业务信息,准确掌握并充分共享全县校外培训情况。

(二)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在学科类培训中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引导并支持校外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教体、民政、住建、房产和住房保障、市场监管、公安、人社、消防、食药监、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物价、卫计、文广新、经信等相关部门在审批登记备案、受理投诉建议、查处违法案件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持续规范有效管理校外培训行为。

(四)组织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培训消费,促进校外培训事业优胜劣汰,良性发展。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教体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对未取得办学许可的违法经营机构的查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教育培训市场投诉举报或巡查发现线索的归口受理与分派,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

民政局:重点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超范围经营、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予以查处。

房产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县教体局做好疑似危房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未依法登记、冒用公司名义、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超出经营范围、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查处,对收费和标准未按规定公开、未使用国家规定票据,不按规定退费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局:负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周边法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社局: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活动进行查处。

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依法查处消防违规违法行为。

食药监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服务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安监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机构户外标牌、广告予以通知整改、处罚或拆除,参与对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取缔工作。

物价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备案。

卫计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文广新局:负责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科学舆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应当以切实减轻全县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监管,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持续有效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二)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协商后提出,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执行;重大行动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每次例会应当通报当季新增、变更、注销、投诉和查处等情况,形成工作简报。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和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主动承担相关工作职责,积极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要建立工作联动和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