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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29号 成文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05-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9〕2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2019年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推动2019年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顺利实施,规范项目的资金管理,全力推进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基础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采用科学、规范的考核程序和操作方案,准确、合理的衡量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

(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行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所应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在对绩效考核确定数量化测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特性并参考项目实施建设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来综合分析。

(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的依据、对象、目标及内容

(一)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批复文件、计划执行和决算报告、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重点督导考核的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林业发展中心以及各镇街(园区)。

(三)绩效考核目标: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加快资金拨付,开展政策绩效评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相关项目建成和投入使用,有力促进我县畜牧养殖的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四)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按照工作性质和任务,2019年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考核、资金考核和否决性指标。

项目考核包括项目实施过程考核、项目竣工验收考核和项目公共效益考核。

1.项目实施过程考核。指标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设计是否合理,重大物资、设备采购制度、土建工程招标制度、土建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工程预决算制度、项目竣工自查自验制度及整改情况等指标。

2.项目竣工验收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竣工自查自验制度及整改情况、项目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计划执行、项目整体形象和软件档案等指标。

3.项目公共效益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带动县内产业发展等情况。

资金考核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专账核算、专户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

为确保督导考核落实到位,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检查督导和考核,其中,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组织绩效评价,县财政局配合;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指导。

绩效考核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总结3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确保考核资金项目和对象;下达考核通知;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1.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被考核项目单位根据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情况和考核方案,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2.形式审查。考核组对被考核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和非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由考核组到现场采取勘察、巡查、复查等方式,考核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核意见。

(三)总结阶段。考核工作完成以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写出绩效考核报告,建设考核档案,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绩效显著的项目实施主体,重点给予扶持和奖励;对项目实施绩效差,取消其项目资格。


附件: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


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郇恒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   强 县委副书记

孙运学 县望海楼国有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长(参与县政府工作分工)

成   员:

左银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孙运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季善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鲁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家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清云 县环保局局长

王家周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陈   琳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孙运国 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欣民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永山 大店镇镇长

张守金 板泉镇镇长

李   敏 文疃镇镇长

纪现平 坊前镇人大主席

王茂苍 洙边镇镇长

彭修军 筵宾镇镇长

马   峰 岭泉镇镇长

孙泉城 石莲子镇镇长

郑宝剑 涝坡镇镇长

李   超 道口镇镇长

刘竹青 相沟镇镇长

庄   伟 临港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项目实效。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王家周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调整,由新任该职务人员递补,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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