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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莒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印章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9〕39号 成文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19-07-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9〕3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科级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莒南编〔2019〕6号)和《关于将莒南临港物流园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莒南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莒南编〔2019〕3号),莒南县招商局更名为莒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莒南临港物流园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莒南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现制发“莒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编号:3713270014628),“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编号:3713270014210),“莒南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编号:3713270013887)印章各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莒南县招商局”“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莒南临港物流园区管理办公室”印章同时停用。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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