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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发〔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日期: 2019-04-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19〕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莒南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节约集约、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原则,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新机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和布局,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遵循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有保有压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积极引导土地向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倾斜,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等传统产业用地规模,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三、年度供应总量及分配

2019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45.6875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13.3876公顷(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3.6844公顷),商服用地7.901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0.90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7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2243公顷。

四、土地供应方式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除《划拨用地目录》中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外,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均实行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根据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的规定,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

五、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其他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附件:1、 莒南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莒南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表

          3、 莒南县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附件1 莒南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 莒南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3 莒南县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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