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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改革村级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0〕52号 成文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0-10-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0〕5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莒南县改革村级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改革村级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提高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村级财务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8〕2号)、《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莒南办发〔2019〕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村集体资金支出监管为重点,改革支付结算方式,在全县所有村级组织推行集体资金支出非现金结算。提升完善“莒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打造具备转账汇款、网上查询、电子对账、财务公开、预警提示等功能的“银农直联”管理平台,实现“三资”管理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直联,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助力全县乡村有效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村级账户。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有关合作银行开设村级账户,实现一村一账户。“银农直联”工作完成后,各镇街要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私设账户、公款私存等行为。

(二)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收入继续实行镇街代管,村集体取得的所有资金,包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收入、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各项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由村会计(财经管理员)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解缴至镇街农村经管部门代管。部门、单位拨付到村集体的补助收入、补偿款、专项资金、往来资金等,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支付或与村干部个人结算。实施“银农直联”后,村集体支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除零星小额开支(零星小额开支仅限于: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约定俗成的以现金形式发放村老年人福利,在农村集市、村内及周边小卖店零星开支,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业务支出等),其他村级开支均需通过“银农直联”转账支付。各镇街农村经管部门要设置村级资金出纳岗位和审核岗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工作。村级集体资金需要支付时,采取“实际支出前,将支付金额从代管账户转到各村账户中,再由镇街以各村账户进行对外支付”方式进行。

(二)规范“银农直联”结算流程。村级支出单据线下纸质审批流程不变。平台线上审批支付流程为:

1、村会计(财经管理员)将当期所有审批通过的单据填制付款申请表上传系统。镇街农村经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照原始单据进行审核。

2、镇街农村经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镇街设置的审批流程,经镇街政府负责人批复同意;村级资金出纳人员登录系统,验证上传附件审核付款申请表与附件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将支付指令发到银行。

3、收到支付指令后,合作银行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系统提示支付成功。合作银行将加盖银行公章的付款证明反馈给镇街记账。

4、镇街代理会计完成记账后,根据记账平台财务收支情况,打印形成财务公开榜,每月进行财务公开。

(三)推行村务卡管理制度。村级小额零星开支探索通过刷“村务卡”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各村以村会计(财经管理员)或有关财务人员名义办理村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小额村务支出,超过限额需办理银行转账结算。村务卡为贷记卡,实名制管理,发卡行授信消费额度,持卡人自行妥善保管银行卡与密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提供实时准确的村务卡发放、支付、提醒、还款等信息服务,以及安全便捷的转账、打卡服务,便于对村集体资金的监控和管理。原有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不变,村务卡结算流程:持卡人使用村级公务卡刷卡支付后,取得有效发票、明细和消费交易凭条等报销凭证,及时履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后,直接打款到村公务卡上还款。

(四)推行网上财务公开。镇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探索网上公开模式。依据记账平台数据信息,通过建立相关微信公众号,村民通过身份认证可以查询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三、时间安排

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

时间安排: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到12月结束。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31日前)。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镇街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同时,各镇街指导各村完成银行开户和村务卡办理业务。

(二)实施阶段(12月10日前)。镇村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合作银行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跟踪服务,搞好业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抓好面上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银农直联”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镇街要对“银农直联”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实施方案,逐村进行检查,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村级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进“银农直联”工作,是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基层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县镇村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银农直联”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以推行“银农直联”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要做好对镇街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施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的主体,要积极主动作为,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村会计(财经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做好非现金结算卡号、账号的收集、审核和村务卡管理工作。镇街农村经管部门要做好非现金结算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及审核把关等工作。有关合作银行、平台开发公司要做好技术衔接及应用维护,确保“银农直联”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镇村要严格执行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合作银行要根据自身网点布局实际,坚持市场原则,尊重镇街选择,公开公平实施“银农直联”工作,共同维护好正常的金融秩序。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推行非现金结算后,村级支出仍然采取现金支付或坐收坐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0〕52号关于印发《莒南县改革村级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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