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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莒南县城区与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发〔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1-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20〕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的要求,莒南县城区与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完成,并于2019年9月18日举行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于12月17日通过了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范围包括莒南县城区和11个建制镇。

二、本次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

三、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定级范围内,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土地出让的法定最高年期条件下的各级别范围土地平均价格。

四、新一轮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莒南县城区与乡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莒南政发〔2016〕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莒南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莒南县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表》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莒南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附件2


莒南县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表


附件【莒南政发〔2020〕1号关于公布莒南县城区与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 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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