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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0〕62号 成文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0〕6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当前,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及乡村振兴的不断拓展,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牧业发展等任务日益繁重,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较大程度存在年龄偏大、能力不足、待遇偏低、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基层防疫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釆取劳务派遣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精减人员,提高待遇,提升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夯实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发展基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安全工作重心下移。

二、人员设置、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人员设置。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设置,根据镇街地域范围、畜禽饲养量、日常工作任务等,按照4—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人的比例核定,全县共配备60名,合理调剂分配。

(二)人员待遇。村级动物防疫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经费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

三、聘用和管理

(一)明确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官方兽医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检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原农村应急性防疫员参加选聘的,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由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防检所会同当地政府出具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其他参加选聘的,年满18周岁以上,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高中以上或相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通过测试公开选聘。同等条件下原农村应急性防疫员或畜牧兽医专业人员优先选聘。

村级动物防疫员选聘工作由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招聘方案和考录办法,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

(三)聘用和管理方式。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与其签订工作责任书,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集中办公,由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县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将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确保招聘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按时交纳。同时,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办公、交通、通讯、培训、防护等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完善管理机制和奖惩进退制度。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防疫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防疫员队伍,着力培养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队伍。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0〕62号 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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