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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0〕65号 成文日期: 2020-11-18
发布日期: 2020-11-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0〕6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水文工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字〔2020〕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文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水利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技术支撑。近年来,县水文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温比亚”“利奇马”台风过境、“8.14”洪涝灾害发生时,水文部门加强暴雨洪水监测,及时提供适时雨水情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为全县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省编办批复设立县水文中心,这是水文管理体制创新的重大举措,也是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水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水文工作,研究支持水文事业发展的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水文在政府决策、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中的有效作用。

二、加强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水人字〔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将县水文中心纳入县政府管理,实行临沂市水文局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体制,原人、财、物管理渠道不变,维持现行垂直管理模式。

各镇街和县水利部门等要尽快与县水文部门对接,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水文工作。县水文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水文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水文服务体系,确保我县水文工作均衡发展。

三、提升水文监测能力与服务水平

(一)提升监测能力。县水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水文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不断提高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自动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和应急机动监测能力;调整和优化水文站网的布局,按照地表水地下水并重、水量水质相结合的原则,在站网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县级水文监测体系和功能;以信息化建设为带动,积极开展水文基础研究,应用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推进水文综合数据库、洪水预警预报、水资源监测管理、水环境监测评价、水生态监测等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二)提高服务水平。县水文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分析县域水文情势变化,开展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与水生态监测评价、河湖健康评估等工作,深入分析水资源状况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为我县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参考。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为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优质的水文服务。

四、加大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力度

将水文事业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具体意见措施,保障水文工作正常开展。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经费,用于保障和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和提升水文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工程带水文”相关政策。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也要按照水文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水利、应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水文部门在水旱灾害、防汛抗旱、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对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并按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供电部门要切实保障水文监测工作用电;通信部门要保障水文报汛线路、信息畅通;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汛期一线水文职工防汛工作进行报道,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水文、关心水文、支持水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水文职工的关心关注,协调解决医疗、住房、退休养老、子女教育及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莒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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