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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发〔2020〕9号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7-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20〕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完善消费机制,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打造夜间经济消费新场景

打造十泉路夜间经济核心聚集区,开展“夜市购物节”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延长营业时间,在不同的节日、不同的季节策划推出夜间限时特卖活动。打造乾海星河、尚城荟夜游经济聚集区,以卧佛寺公园夜间景观资源为依托,形成文化特色鲜明、商旅良性互动的夜游经济聚集区。提升夜间亮化水平,延长夜间商业营业时间,营造良好商业氛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文旅局、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举办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

以“乐购在莒南”为主题,引导大型商场超市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促消费活动,允许大型商场超市利用门前自有广场开展促销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举办莒南花生节(论坛)、美食节、卧佛庙会、桃花节、草莓节、红薯文化节、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淡水鱼烹饪大赛、促消费公益活动等节庆、赛事活动。各镇街要每年举办一次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展销活动。支持批零住餐限上企业针对重大节庆活动、重点商品销售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确保做到“月月有节庆、周周有活动”,以促销活动持续拉动消费,形成消费高潮。(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激活传统商品消费热点

发挥汽车销售对扩大消费的关键作用,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销售企业举办汽车展销活动,组织企业在县五洲广场等公共区域组织展销活动。推动家电家具消费,鼓励家电家具企业举办空调节、年中欢乐购等促销活动。做好第三届进口博览会宣传推介等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扩大进口,优化国内优质商品供给。(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四、积极挖掘培育消费新业态

积极培育在线消费新热点,发展大众消费,扩大升级消费,培育消费热点。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小区物业、菜鸟物流等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不断加强完善县内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宅经济”新需求。发展健康“网红经济”,挖掘推广县内“网红打卡点”,带动周边配套消费。(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五、促进文旅行业迅速回暖

加快天佛圣境·禅意古镇、通用机场暨通航旅游小镇、中国·茶溪川田园综合体、无极鬼谷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打响“齐鲁红都、滨海绿城”旅游品牌。鼓励全县景区实施门票减半或者免费等优惠政策,钻级、星级酒店降低餐饮及住宿收费标准。推出一批县内游精品线路,支持重点旅游景区与商贸流通企业、农家乐开展消费票据互抵减免等系列活动,刺激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六、提振家政、餐饮等服务型消费

持续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程,促进家政行业提质扩容。拓展“沂蒙大姐”、“本心家政”等品牌的专业联盟,建设社区家政便民服务网点,规范发展家政消费。振兴餐饮住宿消费,倡导餐饮企业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分餐模式,助力企业恢复正常堂食经营,重塑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进行文化、教育、物流等消费,挖掘服务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七、挖掘体育消费潜力

重点打造铁人三项赛、红色运动会、环天马岛山地自行车公开赛、天马岛钓鱼比赛、迷你马拉松比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徒步、登山、骑行等系列群众体育活动。完善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县级“三个一”、镇街“两个一”工程全覆盖。借助各类媒体,全方位广泛宣传,树立公众体育消费观念,吸引居民参与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八、提升健康消费水平

加快县妇计中心、疾控中心2大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工程,确保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创新农村养老新模式,提升居民老年人健康消费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各镇街)

九、加强特色品牌建设

深化“产自莒南”品牌提升行动,做大做强“莒南花生”、“大店草莓”、“厉家寨樱桃”等区域品牌,增加“三品一标”品牌认知,倾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品牌,提升莒南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鼓励全县餐饮行业开展国家级酒店(钻级)评审认定工作,参加美食山东之齐鲁名吃评定工作。着力认定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临沂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品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

十、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服务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制度,及时开展新增限上单位的摸排申报和服务指导工作,对已达到限上统计标准并满足入库条件的准限上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入统,不断增加限上企业数量,促进新增限上企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做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重点领域消费统计监测,真实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消费的规模、结构及速度,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镇街)

十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提高消费质量、供给质量,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水平,营造产品丰富、质量高端和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动社会协同共治,让广大居民“敢于消费”。(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各镇街)

本实施意见中各项促消费活动应当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开展。


附件: 促消费稳增长意见实施细则配档表

附件【促消费稳增长意见实施细则配档表.xls
附件【莒南政发〔2020〕9号-印发《关于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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