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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为第一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曹庶民等9名同志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文号: 莒南政发〔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1-11-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21〕2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委工作部署,去年10月,省委选派曹庶民等6名同志、市委选派赵伟等3名同志到莒南县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工作。任职以来,这9名同志牢记工作队使命与责任,严格按照省、市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驻地帮扶村干部群众,不畏艰苦,不怕困难,真蹲实驻,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使驻地帮扶村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路子进一步明晰,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村级工作进一步规范。他们用辛勤的劳动和出色的工作成果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也为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选派到基层任职的机关干部树立了学习榜样。

为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凝聚力量,县政府决定,为曹庶民等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同时,授予曹庶民等9名同志莒南县“荣誉市民”称号。全县各级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9人)


一、省派工作队队员(6人)

曹庶民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莒南县总队队长、省商务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正处级)、一级调研员

刘继军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莒南县总队队员、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三支队二级高级警长

徐景伟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莒南县总队队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

徐鲁斌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坊前镇小队队员、青岛农业大学化学与药学院副院长

安金鹏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石莲子镇小队队员、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程致远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壮岗镇小队队员、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正科级秘书

二、市派工作队队员(3人)

赵   伟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坊前镇小队队长,临沂市检察院三级调研员

徐传金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壮岗镇小队队长,临港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部党支部书记

何晓东 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石莲子镇小队队长、临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接待服务科科长

附件【莒南政发〔2021〕23号 关于为第一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曹庶民等9名同志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docx
附件【莒南政发〔2021〕23号 关于为第一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曹庶民等9名同志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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