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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号: 莒南政发〔2016〕12号 成文日期: 2016-04-13
发布日期: 2016-04-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16〕12号


莒南经济开发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通力协作,履职尽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顺利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镇街、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拼搏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生态美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获奖先进单位名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获奖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镇街(12个)

一等奖:大店镇 十字路街道 道口镇 洙边镇 岭泉镇 相沟镇

二等奖:涝坡镇 板泉镇 石莲子镇 坊前镇 文疃镇 筵宾镇

二、先进单位(36个)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经济开发区 住建局 财政局 政务中心 发改局 国土局

审计局 消防大队 临港产业园 规划局 环保局 人社局

编办 水利局 地震局 人防办 气象局 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二)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法 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安监局 交通运输局 供电公司

公路局 交警大队 卫计局 食药监局 司法局 质监局

工商局 文化执法局 广播电视台 城管局 教体局 临沂交运集团莒南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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