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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2-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1〕3号


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各金融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莒南县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各级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就2021年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立足莒南县“十四五”目标规划,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灵活适度,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平稳均衡增长。注重信贷结构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金融体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莒南县经济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明确重点,满足经济发展信贷需求

(一)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跟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扶持冶金钢铁、绿色食品两大主导产业以及新材料、装备制造、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四大重点优势产业,大力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助力构建“2+4”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拓宽工业发展领域,为打造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抓好省、市、县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技改项目等的信贷支持,按照“名单制”做好对接,确保融资对接全覆盖,全面推进“东钢铁、西生态、南商贸、北文旅、中新兴”的产业布局。

(二)提升绿色科技发展动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各金融机构要坚持以信贷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投入,积极支持县域生态农业建设、生态旅游建设等项目工程,拓宽绿色融资渠道,用好即将出台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加碳减排的优惠贷款投放,加快形成符合县域实际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探索“人才有价”等融资模式,有效推进科技成果转换,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活力,实现企业跳跃式成长。

(三)强化信贷服务创新活力。融资难题一直是制约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各金融机构要抓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通过建立民营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满足其差异化的信贷需求,特别是对产品有市场、生产效益好的“四新”企业、“小升规”企业、“瞪羚企业”等,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引领高质量发展。要继续开展“首贷培植”行动,建立服务对接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计划,结合信贷营销建立培植工作档案,认真落实培植工作的各项举措。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供应链核心企业,创新供应链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四)抑制投机性房地产信贷。人民银行总行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分别出台了面向房地产企业的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监管规则、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各金融机构要严肃认真地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抑制房地产信贷投机性需求,支持自住性、改善性等合理消费需求。要加大对水利、电力、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要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农村集中居住地建设的信贷支持,改善低收入群体、农民的居住条件;要适度把握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等贷款,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三、立足“三农”,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一)加大对“三农”支持的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坚持以临沂金改试验区创建为中心,切实用好这一平台,整合县域优势资源,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推动业务回归服务县域、服务“三农”的本源。聚焦“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发展生态游、乡村游、文化游等智慧旅游体系构建,重点培育花生、茶叶、草莓、蔬菜、生猪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大力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探索培植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农家乐等新兴经济热点,拉动农村消费。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基地园区为核心,发展产业链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省农担对接,深化银担合作,撬动信贷资金更多用于支农支小。

(二)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机制创新,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新举措,拓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覆盖面。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争取资金支持,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切实降低“三农”融资成本,落实好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发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支持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改革“自选优势项目”,全面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产品存货质押贷款等贷款品种,促进农村资产转变为金融资源,拓宽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融资渠道,切实解决融资难题。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种养农户+金融机构+财政贴息”等多方联结的信贷模式,进一步丰富支持“三农”的信贷产品,大力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关注民生,做好“六稳六保”金融保障

(一)用好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各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增加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抢抓政策机遇期,积极争取再贷款支持,精准投放、重点支持,持续为辖内疫情防控、稳产保供、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作用,按市场化原则继续对普惠小微贷款实施“应延尽延”,加大信用贷款支持。人民银行将通过定期通报进展、对口指导等方式,督促有关工作推进。

(二)助力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县“智汇莒南”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优化金融服务活动,大力发展适合个人创新创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产才融合发展。重点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提供创业信贷支持。坚持做到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返乡农民工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和开发的,优先给予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和惠农授信,对企业新增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可在贷款利率、期限和金额上给予一定优惠条件;加大金融对大学生回乡创业富民的支持力度,采取分类支持、各有侧重的方式,建立信贷对接平台,以点带面,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发挥大学生普及农村金融知识的独特优势,带领农民创业致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指导,确保精准施策。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要着力做好政策内涵理解和政策要点传导,督促金融机构准确理解、认真落实法人信贷调控要求,合理规划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督导金融机构专注服务于地方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确保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精准有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完善惩处机制。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召开金融联席会议等,督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力度。对信贷支持不积极、服务意识不高的金融机构,要采取窗口指导、约谈、驻派督导组等警示约束措施。

(三)强化多方合作,完善配套措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的优质高效项目、重点项目,督导金融机构及时对接跟进,切实提高获贷率。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1〕3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1〕3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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