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发〔2017〕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为建立和落实政府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对我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予以公布。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莒南县2017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