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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日期: 2022-04-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2〕1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0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调查数据是研究收入分配状况、制定调整民生政策的重要基础资料。样本轮换是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也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样本。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

此次样本轮换范围覆盖全县各镇街,抽样总体为所有住户,抽样框为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小区资料,轮换对象为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全县共抽取15个调查小区,组织约2000户现场调查,抽取首批150户进入调查样本,调查周期为5年(2023-2027年)。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住户采用电子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

(二)细化实施步骤

1、2022年3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小区资料为基础抽样框,完成调查小区抽样框核实更新工作。

2、2022年6月份,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业务培训,部署现场抽样工作,抽选样本调查小区。

3、2022年8月底前,完成现场抽样各项工作,包括落实抽中调查小区、选聘辅助调查员、编制住宅名录表、开展摸底调查等。

4、2022年9月底前,组织摸底调查数据审核核实,开展大样本代表性评估,构建住户样本抽样框,抽选住户样本。

5、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对新样本代表性进行评估。组织落实调查户,填报开户问卷,开展记账培训和试记账(2个月)等工作。组织样本轮换工作质量自查。

6、2022年11月底前,进行新样本户记账质量审核评估,开展强化培训。12月1日起正式记账。

三、强化工作保障

县统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惠民增收政策效果评价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给予经费保障,将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月和200元/月,电子记账通讯补贴30元/月;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县总工会要做好抽中职工家庭的沟通协调工作;县民政、住建、人社、医保、农业农村、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县统计局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凝聚工作合力。

各抽中调查小区属地镇街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力配合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做好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记账户等调查网点的维护工作。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选聘1名专职辅助调查员,在县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记账户的培训、账本收发、数据采集及日常访户等工作。鼓励各镇街提供部分公益性岗位用于聘请专职辅助调查员。加大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业务水平。

四、保障数据质量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样本轮换工作。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住户调查数据如实反映莒南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15号 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15号 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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