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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中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18〕23号 成文日期: 2018-04-26
发布日期: 2018-04-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2018〕2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莒南县中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中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县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中小微企业梯度培植力度,发展壮大我县工业企业队伍,提升工业经济综合实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全县开展中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大小齐抓、强弱共扶”的原则,在全县筛选40家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年销售收入尚未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建立“育苗扶壮”中小微企业培育库,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和相关部门、镇街(园区)联手包扶机制,进行重点培育,积极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规模从小到大、实力从弱到强,助推全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快速提升,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以增加企业总量、扩大企业规模、增加税源为目标,加大对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中小微企业培育提升力度,力争列入“育苗扶壮”培育库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同比增长15%、12%以上,25家企业升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

三、工作措施

建立完善“政府推动、政策调动、调度促动、措施拉动”的有效工作机制,依托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产业集群建设、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载体,推动“育苗扶壮”工程开展。

(一)建立“育苗扶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对40家列入“育苗扶壮”培育库的企业实施动态统计监测,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成长情况、培育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管理、销售收入、科技创新等基本情况,同时建立企业诉求台账,及时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给帮包领导和包扶单位,为培育帮扶提供依据。

(二)建立“育苗扶壮”企业培训辅导体系。以“催生、助长、扶强”为出发点,从激活市场主体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面入手,促进重点培育企业加快成长。一是实行“育苗扶壮”企业优先培训制度。根据“育苗扶壮”企业的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采取现场培训、专家讲座、企业家训练营等培训方式,重点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参加专业化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成长性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创造力。二是积极推行以专家咨询诊断为核心的辅导制度。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开展岗位效益管理、市场营销及品牌创建等方面诊断,为企业提供各种辅导,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对“育苗扶壮”企业宣传推介。优先安排纳入“育苗扶壮”工程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世博会、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展洽会等各类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

(三)建立“育苗扶壮”企业政策扶持体系。一是优先享受各项财政惠企政策。不断加大对纳入“育苗扶壮”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资金倾斜力度,充分发挥各类财政惠企资金引领作用,在以企招商、四新促四化、技改研发、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方面,优先给予重点扶持。二是优先享受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对纳入“育苗扶壮”工程的企业优先向金融机构、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及融资担保公司推荐,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合作。协调金融机构在融资贷款、信用评级、债务化解等方面优先给予重点支持。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和产业引导基金要给予重点倾斜,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优先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换机遇,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力度,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激励平台,积极推进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商标品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引导企业更多、更快地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领域。四是优先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对纳入“育苗扶壮”工程且达到相关条件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镇街(园区)联手包扶工作机制。各帮包单位责任人要定期走访调研帮包企业,现场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切实负起帮包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各种诉求,集中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确保包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要根据活动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任务,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包扶责任,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技改扩能、品牌创建、体系认证、市场开拓等方面,为“育苗扶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企业做精、做专、做大及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包扶责任人要不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使“育苗扶壮”企业快速成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力争全年25家企业升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

(三)加大部门合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企业主营业收入、利税完成情况,对已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交培育库中企业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规模以上统计。

(四)加强督查考评。实行月调度、季会商、半年总结分析制度,加大对企业包扶工作调度督导力度。将“育苗扶壮”工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增幅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县督委办要会同县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等部门定期对包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实施,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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