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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布日期: 2018-05-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2018〕27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公安局《关于提请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报告》(莒南公发〔2018〕25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摘牌。

特此通知。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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