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发〔2018〕27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公安局《关于提请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报告》(莒南公发〔2018〕25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山东瑞达硅胶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摘牌。
特此通知。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