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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18〕48号 成文日期: 2018-08-30
发布日期: 2018-09-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2018〕4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莒南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办字〔2018〕46号)、《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三级四办五配套、一次办好不多跑”政务服务品牌的意见》(发〔2018〕号)文件要求,在全县三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明白、更便利,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融合,切实做好重点民生事项,全面推动代办服务开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全市《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临政管办发〔2018〕15号)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技术手段,以全面代办服务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的线下线上高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打通服务办事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推动流程更简、服务更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改造场所功能凸显自身特色,打造“三级平台”。

1、完善县级服务平台的科学化、便捷化功能设置。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在现有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特别是根据《莒南县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实施意见》(莒南政发〔2018〕21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发〔2018〕22号)的通知要求,本着便捷高效、利企便民的原则,实施流程再造,整合设置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税务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重点民生事务办理等多个“一窗受理”功能窗口和工作区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强对招投标各区域的合理利用。要选取合适位置,增设自助一体机、功能区域指示牌等便民设备和标识,实现企业和群众自助便捷服务。

2、提升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要按照“一个镇街(园区)集中建设一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原则,整合镇街(园区)便民服务办事平台,镇街(园区)站所不再单独设置对外服务场所,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要按照便民服务事项的类别,合理调整功能区设置,增设综合受理窗口(代办服务窗口),按照临沂市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合理配置电脑、橱柜、打印机、复印机、电话、饮水机、排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便民设施,统一标识、门牌、公示牌、指示牌等,便民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流程、制度等要进行墙上公开或电子公开,建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书等明白纸,方便群众办事。并按照“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个信息公开查阅点、一套办事指南、一张便民流程图、一套制度、一个公示栏”的“七个一”标准做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定期发布群众关注的扶贫信息、涉农补贴、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民生信息,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3、推进村居(社区)便民服务室便民化、实用化配置。各镇街(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建设,要实现全覆盖。新建社区要在显要位置、交通便利的地方统一规划建立便民服务室,设施尚不完善的村居可设立便民代办点。村居(社区)设立的名称统一为“xx村居(社区)便民服务室(便民代办点)”,统一标识为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外观标识。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既要高起点建设,又要量力而行,要做到有场所、有设备、有代办员、有代办服务事项,要保证便民服务室(代办服务点)工作有序开展,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要,努力达到村村设有便民服务室(便民代办点)。围绕有公开栏、有信息查阅点、有制度、有便民流程图“四有”标准,打造村居(社区)政务公开点。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二)建立和完善“三级四办五配套”代办服务体系

在原有代办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县、镇街(园区)、村居(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立“领办、帮办、代办、特办”四种服务机制,完善平台建设、人员配备、培训指导、监督评价、考核奖惩五项配套措施。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代办服务区,安排专人进行代办服务,负责为企业、群众领办帮办代办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县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机构为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代办服务事项的接转、跟踪、督办、反馈等服务。在村级全部设立便民服务室(代办服务点),全面实施村级代办员制,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络客户端,实现村级代办全覆盖,为基层全程代办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群众使用政务服务移动系统(手机APP),为群众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代办服务。县乡村三级代办系统要与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按照层级将所代办事项进行无缝推送,实施多网点多层次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事、一次办好,力争实现基层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一般不出镇”,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1、人员选派。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窗口人员选配,充实人员力量。窗口工作人员应是进驻部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要由从事相应工作职务的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担任。在此基础上,建立三级代办服务队伍。县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队伍扩大到各入驻中心的有关部门单位,每个入驻部门窗口核定1-2名代办联络员;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核定2至3名代办人员。每个村居(社区)的基层基础网格员即为村级代办员,要全面推行代办服务,为村民开展“面对面”、“零距离”代办工作。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要让懂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做代办员,为企业、群众进行代办服务,做好纵横向协调联动,实现代办服务无缝链接。各镇街(园区)要核定本级及辖区村居(社区)代办人员、数量,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代办人员任期两年,如需更换调整,随时进行备案。

2、业务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强化对窗口人员及代办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理政务事项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熟练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和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强化礼仪培训和专业培训,代办员要持证上岗,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镇街(园区)两级政府在加强基层服务阵地软硬件配置的基础上,为三级代办服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代办员提供代办过程中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基层代办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代办人员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园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四)充实完善服务事项

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要求,由县政府办、县职能办、县政管办等单位联合督导,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据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进中心的,写出原因说明,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使用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开展业务,统一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办理事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职能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县直相关审批(许可)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字〔2018〕21号)文件要求,对人员选派、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确保窗口服务人员行为标准、工作规范;强化对窗口人员、代办员管理考核,建立健全综合考评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当事人评价和第三方评议等制度,强化内部考核,提高服务水平。要制定完善代办工作办法,明确代办职责、代办范围、代办内容、服务流程、工作机制等,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推进代办服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代办工作进行考评奖惩,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镇村级代办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相关数据核实汇总备案上报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六)延伸网络平台服务功能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以“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零跑腿”为目标,采取市县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应用,推进各系统数据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共享,强化一个平台服务,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网上自助服务。以全市统一建设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为依托,辅以代办手机APP,在村居(社区)实施政务事项全程网办,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办理、反馈,推动移动办公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主动做好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和使用,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向镇街(园区)、村居(社区)延伸,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入户进家,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网在县、镇街(园区)、村居(社区)的覆盖面、使用率,打通基层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努力达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创新网上服务模式,与邮政部门联合,完善全县统一的EMS政务快递服务网络,着力推行证照材料快递寄送服务,实现物流信息与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政务专递为偏远乡村寄送材料、证照方面的便捷作用,降低办事成本。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效能所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全市百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任务,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政治工程。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及完成的时限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镇街(园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有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

(三)严格督导考核。今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要求,不定期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全市四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民生建设专线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也将启用相应的检查考评和问责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和责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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