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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2021〕1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2号)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服务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按照年均比例不低于7%的要求,实施路面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工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确保按期完成上级确定的约束性目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政府负总责,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制定相关部门、镇街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持政策、规章制度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指导监督。明确县级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落实属地责任,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各镇街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采取单独或整合其他站(所)等方式统筹设置乡镇农村公路管护机构,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3.履行基层组织职责,扎实开展管养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的相关要求。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公路+”等示范路。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

2.建立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争取筹集力度,确保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养护资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3.建立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机制。县交通运输局每年按照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7%的规模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县财政局筹集相应养护工程资金。除上级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外,对于未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县财政局应通过整合使用的省、市、县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渠道,对未列入中央支付的项目落实补助资金,其中县道养护工程由县级财政解决,乡道养护工程补助标准不低于20万元每公里,村道养护工程补助标准不低于6万元每公里。

4.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三)推行公路路长制

1.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工作。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由县、镇街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村道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

2.健全领导机制。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指导、评估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监督。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要求,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各级路长所提报问题的办理落实。

3.严格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县公安局依法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县交警大队要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县水利局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镇街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1.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小修及日常养护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改革试点。要结合建设交通强国要求,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养护市场化、群众参与、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和督查,并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项目进行全县推广,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和品质。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莒南政办发〔2021〕11号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附件【莒南政办发〔2021〕11号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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