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近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社会背景与意义
建筑垃圾管理是中央、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县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缺乏相关规范性指导文件,从源头管理、中途运输到末端处置几乎没有规范的监管,造成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屡禁不止。建筑垃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够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莒南县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填补了我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空白,对于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建城管字〔2022〕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建城管字〔2024〕7号)和《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城委办字〔2023〕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方案。
三、任务目标
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方式,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建筑垃圾治理的各项要求,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标。到2024年底,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全面落实新开工和在建(拆除)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要求,严格落实城镇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法定责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头、运输、末端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