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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临沂市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催告书送达公告(七)

临沂市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下列受送达人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执法文书,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案号

收送达人

违法行为

依据

处罚决定

文书名称

执法文书做出时间

1

371327202300722

山东鲁易达物流有限公司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辆总质量超限50.250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催告书

2024年6月30日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日。公告期内,受送达人可到临沂市莒南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联系电话:0539-7280568)领取执法文书,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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