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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齐风鲁韵·守望地名”地名文化征文活动启事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地名文化宣传,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农村大众报》《山东商报》和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开展“齐风鲁韵·守望地名”地名文化主题征文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县域范围内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浸润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深受群众喜爱的地名为载体,讲述地名背后的生动故事、文化源头及地理特征、时代变迁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深远人文情怀。

二、征文体裁

应征文稿文体自选(诗歌除外),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所反映的主题应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优秀传统文化,健康积极,理念创新。

2.征文中涉及的地名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要考证详实、准确,史料来源明晰、可靠并注明参考文献。

3.征文中涉及历史事件和时代人物,可辅以书籍、信件、徽章、照片等资料的图片。

4.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文稿格式: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四号宋体,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正文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间距。文稿保存为word格式。

四、投稿方式、截稿时间

来稿请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sdghmzz@163.com,文件名称为“征文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也可通过快递或直接送至莒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联系人:高慧明,联系电话:0539-7318817)。

截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五、评选方式

莒南县民政局对本次征文进行初步筛选,汇总报至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组织专家评选,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将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陆续在山东地名网等平台上推介。

六、有关事项

1.报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因内容或形式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作者本人负责。

2.作者须同意并授权其作品由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修改、删减、刊发(包括纸媒和新媒体)及汇编,稿费不再支付。

3.本征文启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莒南县民政局。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莒南县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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