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莒南县近期项目用地,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莒南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莒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本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49个,总面积106.5597公顷,现状地类以2020年城镇村属性不打开的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其中建设用地63.3197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43.2400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共20个,总面积20.5605公顷,现状地类中建设用地11.6666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8.8939公顷。
(二)调出情况:本次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5个,调出地块总个数49个,总面积127.1206公顷,现状地类(以2020年城镇村属性不打开的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其中建设用地74.9726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52.1480公顷。
(三)优化分析: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符合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等规定的局部优化情形。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安全底线红线。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能更好保障莒南县近期有关产业项目用地,加快推进莒南县开发建设。
(四)优化结果: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754.54公顷,小于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759.97公顷,等于原扩展倍数1.39。调入增量面积≤调出增量面积。优化后,全县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增加,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2日,为期10天。
公示方式: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
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一)邮件反馈。邮箱地址:jngtjghk@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二)信件传达。邮寄地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276600(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为便于更好沟通和完善方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莒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