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沂市2023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评价方案》文件要求,县医保局认真对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协议履行评价标准》,对全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定点类别 |
评价等级 |
1 |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居家护理 |
优秀 |
2 |
莒南荣军护理院 |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
优秀 |
3 |
莒南新城医院 |
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
良好 |
4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
良好 |
5 |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 |
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
良好 |
6 |
莒南心理医院 |
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
合格 |
公示日期自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投诉举报电话:7223699,投诉举报信箱:18653908161@163.com。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