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下列受送达人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执法文书,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案号 |
收送达人 |
违法行为 |
依据 |
处罚决定 |
文书名称 |
执法文书做出时间 |
1 |
371327202300426 |
蒙阴千源运输有限公司 |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辆总质量超限7.950吨)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
催告书 |
2024年3月29日 |
2 |
371327202300405 |
郯城圣泰物流有限公司 |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辆总质量超限6.505吨)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叁仟元整 |
催告书 |
2024年4月8日 |
3 |
371327202300548 |
兰陵县天行运输有限公司 |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辆总质量超限14.400吨)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柒仟元整 |
催告书 |
2024年4月10日 |
4 |
371327202300345 |
贾瑞友 |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辆总质量超限9.350吨)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
催告书 |
2024年3月7日 |
公告期:公告期为5日。公告期内,受送达人可到临沂市莒南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联系电话:0539-7280568)领取执法文书,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催告,催告书公告期结束十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