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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莒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莒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要求,现将2023年莒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6:30

地点:莒南县妇幼保健院(天桥路181号)

二、体检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二)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返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时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穿连衣裙、连体裤。

(六)体检前一天晚10点以后禁饮食,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的睡眠,不要吃过油、蛋白质过多的食物,严禁喝酒,否则会影响肝功能的恢复。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当天空腹,检查当天不要穿得过于紧身,尽量穿轻便易脱的衣服,方便测量血压,尽量穿棉质棉麻的衣服进行X线检查,严禁穿金属内衣和衣服,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也要远离检查室,当天不能得佩戴美瞳和隐形眼镜。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九)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十一)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十三)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请携带体检费189元(现金)。

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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